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26 17:34:36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年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平县人民法院在中共金平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重点开展了以司法体制改革、“素质提升年”、“案件质量年”、“阳光司法工程”、“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执行工作局、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书记员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派出机构一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派出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金平法院在中共金平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吗,着力破解“执行难”,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创新举措,着力提高工作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工作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狠抓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不放松,主动服务全县大局,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美丽金平、和谐金平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无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个,其中:行政编制52人,无事业编制。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5人,无财政部分供养人,无非财政供养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4.8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32.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4.85万元,上年结转32.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4.85万元(本级财力1063.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4.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0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8万元,项目支出301.5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683.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3万元,项目支出197.6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5.96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00万元)。
资本性支出9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98.61万元。
服装采购0.61万元,“智慧法庭”建设40万元,数字化档案管理50万元,数字化法庭建设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903.28万元,比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896.38万元增长6.9万元,增长率0.77%,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改革,调增了改革性补贴标准;二是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三、工资调增,公积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301.57万元,比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222万元增长79.57万元,增长率35.84%,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31.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金平县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金平县人民法院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 附:金平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