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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1-02-23 08:45:27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利益为己任,扎实开展“阳光司法工程”、作风改进年、案件质量年活动,大力加强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金平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美丽家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机构1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派出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全院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全体干警终身课题,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
二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努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为谋划推进服务保障全县“十四五”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安宁,有效提升社会安全感。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商事案件,提高营商环境指数。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突出强制性,注重规范化和信息化及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平安金平建设。
三是开拓创新稳步发展,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干警的业务技能建设,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
四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高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服务审判执行、方便群众诉讼”原则,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县委、政府的支持,着力推进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完善互联网审判模式。加快数字化发展,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稳步推进网络和硬件设施升级换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使电子送达、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自助缴费等信息化应用更加广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无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7.4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1.51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分析: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2.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2.37万元(本级财力1,145.7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8.4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18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1.51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级财力保障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7.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到岗,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6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25%,主要原因分析: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收入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805.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和邮电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3.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财政补助的法院办案业务费及专用设备的更新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50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5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45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2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7次,共计接待50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坚持科技强院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随着我院案件数的不断增加,信息化设备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很多老旧设备的不断淘汰,我院信息化建设也要不断的更新和发展。建设符合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所必需的信息化基础、专业设施。主要建设实施内容包括智慧庭审项目、多点触控数字审委会项目、诉讼服务大厅项目、法院文书校对系统项目等。要做好我院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子网站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包括法院新闻、法院公告、机构信息、审判人员信息等版块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案件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及生效裁判文书,各类公开信息的内容、时限要及时准确,符合相关规定。实现全流程网上办公,非涉密文件流转、审批和签章实现网络化、电子化,公文的报送、下发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
(二)诉讼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支撑法院立足职能、履行使命、促进改革、维护公平的社会效能。强化“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管理”为重心,以“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四个环节为着力点,努力实现金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做好本年度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法院审判职能的正常运转。维护法院安全秩序。
(三)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的通知:“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得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体目标,建立执行工作长效装备保障机制,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按此标准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配备工作”。金平县人民法院2021年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主要开展内容为:智慧法院系统建设,以确保法院的业务正常运行。通过以上项目实施,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8万元,增加4.23%,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